近日,又有一家股份制银行获批筹建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IC”)。从去年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城市、放宽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到近期股份制银行筹建AIC接连获批,银行系AIC加速入局,为股权投资市场再添源头活水。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助力,特别是离不开股权投资的精准滴灌。作为典型的耐心资本,股权投资与科技型企业风险高、轻资产、周期长的特点契合度高,可以更好满足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此背景下,去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多项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举措,畅通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引导资本向科技创新流动。
在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下,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带动的资金量有限,无法充分满足科技创新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本要素供给与创新需求匹配度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银行业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超过了90%。这就意味着,如何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股权投资的支持力度,是解决股权投资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问题的关键所在,而AIC恰恰为银行更好参与股权投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在AIC设立之初,其主要职能是帮助银行化解不良资产。近年来,在监管部门支持下,AIC开始试点股权投资业务。相较于传统信贷模式、投贷联动模式,银行系AIC股权投资模式具有多重优势。一方面,AIC能直接开展长期股权投资,以耐心资本介入科创企业,并利用母行业务资源,精准识别优质科创项目,提供综合化服务。另一方面,AIC作为银行体系与社会资本的通道,可有效吸引保险资金、产业资本等长期资金入局,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在政策鼓励下,国有大型银行稳步推进AIC股权投资项目,各地“首投”项目相继落地。但需要看到的是,AIC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机构数量、资本规模还是业务开展规模,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应继续加大政策供给力度,为AIC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推动AIC敢于投、投的准。不同于信贷业务,股权投资是高风险投资,必然会出现大量的投资失败案例,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才能减少因谨慎导致的投资机会错失。监管部门应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针对股权投资特点,制定合理监管政策和考核标准,让AIC放开手脚敢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同时,AIC也应发挥自身隶属于银行的渠道网络、人才储备优势,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更早发掘有潜力的优质项目,助力被投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和资本扩张,促进社会资源高效整合。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发展AIC亦是如此。股权直投业务是AIC一项创新业务,需要加快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政策监管体系,例如优化对管理主体的问责机制、严厉惩处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通过扎紧制度篱笆,从机制上、规范上系统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将风控体系与股权投资风险特征相结合,推进AIC的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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