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刻不容缓
农村金融时报 2022-03-23

  央视的“3.15”晚会已经播出,“土坑酸菜”、边境直播卖翡翠等暴露出来的侵害消费者的行为,让人愤怒。

  今年的“3.15”晚会金融消费方面没有被“点名”,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行为一直存在,而且随着金融理财产品日益丰富,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日趋紧密,金融消费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加,部分金融机构行为甚至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就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国银保监会还专门召开了“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中国银保监会全系统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

  这些投诉案件涉及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利息或金融服务费、对客户信息保护不足、金融产品过度或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

  目前,我国已有十几亿金融消费者,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根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关键举措,因此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刻不容缓。

  一直以来,银保监会十分重视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提高重点群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在畅通事后维权渠道的同时强化事前风险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人民群众的广度与深度。

  例如,山西银行业保险业不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在营业网点建立公众教育区,做实日常教育宣传。聚焦重点人群,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教育周、“9月份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和教育厅印发《关于构建山西省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市场热点和消费陷阱,围绕防范非法“校园贷”、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等发布提示。

  当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事情,金融机构更应持续推动消费者维权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帮助金融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共同促进金融环境和谐稳定。

  金融消费者也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掌握基本的投资知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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