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企业责任,全面查清看不见的地下隐患
中国环境报 2026-08-28
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近期印发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以隐蔽性设施为重点全面查清隐患,推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这一部署既锚定当前土壤污染隐患治理的难点痛点,也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看得见的风险要管住,看不见的地下隐患更要查深治透。要把规划要求落到实处,核心抓手在于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破解隐蔽性设施带来的土壤污染隐患“看不见、查不实、治不到位”等难题。
排查是整治的前提和基础。从实践来看,隐患查不深、查不透,是制约治理成效的核心问题。排查难以到位的根源在于,埋地储罐、地下池体、隐蔽管网等设施有的深埋地下,有的接地而建,渗漏点、腐蚀面在目视范围之外。这抬高了排查的技术门槛,等到土壤监测数据异常,污染往往已向下渗透、横向扩散,错失处置的最佳窗口期。
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企业主观上责任意识缺位。当前一些企业对显性污染排查治理高度重视,对隐蔽风险排查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企业没算清长远经济账,没有意识到土壤污染事后修复成本是事前防范投入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对隐患排查不够上心。还有的企业心存侥幸、图省事,将隐患排查全盘甩给第三方,自己当“甩手掌柜”,最终导致排查结论失真,治理也就无从谈起。
全面查清隐蔽性设施土壤污染隐患,企业是法定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链条压实其主体责任,让隐患排查真正从“监管要求”内化为“企业自觉”。
深化思想认识,算清投入效益账。要强化政策法规宣贯和典型案例警示,把“未病先防、小病早治”的理念传导到位,帮助企业算清“源头防控一分投入、末端治理百倍代价”的经济账。要让企业清醒地认识到,隐蔽设施风险是企业环境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真金白银投入排查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以低成本风险防控规避更大范围的环境污染与更高额度的经济损失;查清隐患不是应付监管,而是为自身绿色发展、长远发展筑牢底线。
全面摸排建档,厘清设施底数清单。不少老旧企业建设年代久远,埋地管线、地下池体的基础资料不全。对此,企业要系统梳理厂区总图、工艺管线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逐一登记隐蔽设施的位置、输送介质、材质、投用年限、防渗措施等核心信息。对资料缺失的区域,不能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放任不管,要主动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地质雷达、管线探测等物探技术开展全域扫测,建立“一设施一档案”,确保应登尽登、不留盲区。
强化专业检测,严把排查质量关口。企业要摆正投入理念,把隐蔽设施隐患排查纳入环保刚性支出,根据设施类型精准匹配技术手段:埋地与接地储罐采用真空箱试漏、声发射检测等技术,排查罐底腐蚀渗漏情况;地下池体通过满水试验、示踪剂试验等方法,验证防渗层完整性;隐蔽管网运用压力试验、示踪气体检测等方式,精准定位破损点位。要坚持“凡隐蔽必检测、凡检测必规范”原则,严禁以“目视无异常”代替专业检测。企业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确保每一份排查结论都有数据支撑、经得起核验。
健全内控机制,压实过程责任链条。企业要建立全流程内部质控机制,排查前严格审核排查检测方案,明确检测范围、技术方法和判定标准,防止第三方“挑易避难、避重就轻”;排查中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核实检测点位、留存原始数据与影像资料,确保检测过程真实可追溯;排查后对照标准逐项核验,严格分级判定,严禁隐瞒重大隐患。同时要将隐蔽性设施管控融入日常运维体系,按设施材质、介质特性制定检测周期,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既要靠企业内生自觉,也需要外部监管倒逼与服务支撑。监管部门要转变“重整改、轻排查”的监管思路,将排查质量作为执法核查重点,对企业提交的排查报告,重点核查检测方法、原始记录和佐证材料,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核;对排查流于形式、隐瞒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报告、恶意低价竞争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坚决防范和遏制“劣币驱逐良币”行为。
排查是整治的前提和基础。从实践来看,隐患查不深、查不透,是制约治理成效的核心问题。排查难以到位的根源在于,埋地储罐、地下池体、隐蔽管网等设施有的深埋地下,有的接地而建,渗漏点、腐蚀面在目视范围之外。这抬高了排查的技术门槛,等到土壤监测数据异常,污染往往已向下渗透、横向扩散,错失处置的最佳窗口期。
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企业主观上责任意识缺位。当前一些企业对显性污染排查治理高度重视,对隐蔽风险排查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企业没算清长远经济账,没有意识到土壤污染事后修复成本是事前防范投入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对隐患排查不够上心。还有的企业心存侥幸、图省事,将隐患排查全盘甩给第三方,自己当“甩手掌柜”,最终导致排查结论失真,治理也就无从谈起。
全面查清隐蔽性设施土壤污染隐患,企业是法定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链条压实其主体责任,让隐患排查真正从“监管要求”内化为“企业自觉”。
深化思想认识,算清投入效益账。要强化政策法规宣贯和典型案例警示,把“未病先防、小病早治”的理念传导到位,帮助企业算清“源头防控一分投入、末端治理百倍代价”的经济账。要让企业清醒地认识到,隐蔽设施风险是企业环境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真金白银投入排查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以低成本风险防控规避更大范围的环境污染与更高额度的经济损失;查清隐患不是应付监管,而是为自身绿色发展、长远发展筑牢底线。
全面摸排建档,厘清设施底数清单。不少老旧企业建设年代久远,埋地管线、地下池体的基础资料不全。对此,企业要系统梳理厂区总图、工艺管线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逐一登记隐蔽设施的位置、输送介质、材质、投用年限、防渗措施等核心信息。对资料缺失的区域,不能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放任不管,要主动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地质雷达、管线探测等物探技术开展全域扫测,建立“一设施一档案”,确保应登尽登、不留盲区。
强化专业检测,严把排查质量关口。企业要摆正投入理念,把隐蔽设施隐患排查纳入环保刚性支出,根据设施类型精准匹配技术手段:埋地与接地储罐采用真空箱试漏、声发射检测等技术,排查罐底腐蚀渗漏情况;地下池体通过满水试验、示踪剂试验等方法,验证防渗层完整性;隐蔽管网运用压力试验、示踪气体检测等方式,精准定位破损点位。要坚持“凡隐蔽必检测、凡检测必规范”原则,严禁以“目视无异常”代替专业检测。企业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确保每一份排查结论都有数据支撑、经得起核验。
健全内控机制,压实过程责任链条。企业要建立全流程内部质控机制,排查前严格审核排查检测方案,明确检测范围、技术方法和判定标准,防止第三方“挑易避难、避重就轻”;排查中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核实检测点位、留存原始数据与影像资料,确保检测过程真实可追溯;排查后对照标准逐项核验,严格分级判定,严禁隐瞒重大隐患。同时要将隐蔽性设施管控融入日常运维体系,按设施材质、介质特性制定检测周期,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既要靠企业内生自觉,也需要外部监管倒逼与服务支撑。监管部门要转变“重整改、轻排查”的监管思路,将排查质量作为执法核查重点,对企业提交的排查报告,重点核查检测方法、原始记录和佐证材料,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核;对排查流于形式、隐瞒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报告、恶意低价竞争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坚决防范和遏制“劣币驱逐良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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