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开启澜湄合作“绿色十年”
中国环境报 2026-08-27
江河安澜,方能国泰民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我国拥有众多跨境河流,深入开展跨境河流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关系周边命运共同体构建。
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自中国青海奔腾南下,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最终汇入南海,全长近5000公里,滋养着沿岸3亿多人口,是亚洲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跨境河流之一。自2016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以来,流域六国在工业、农业等领域的合作结出了丰硕果实。但与此同时,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水资源开发、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破坏、跨境污染等挑战交织叠加。
2026年是澜湄合作启动十周年的重要节点,在即将迈入第二个十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开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全面开启澜湄合作的“绿色十年”,不仅是应对区域生态环境挑战的破局之策,更是构建高质量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必要性
一是应对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性与气候危机的现实需要。澜湄流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敏感的地带之一。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流域内旱涝灾害交替出现,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森林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威胁沿岸民众的生存安全,也使区域内的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唯有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推动开展全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才能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韧性。
二是打破“先污染后治理”路径依赖、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澜湄流域六国均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助于流域各国规避传统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代价,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三是深化政治互信、夯实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选择。国际河流的水资源分配与生态保护往往是地缘政治的敏感地带。长期以来,个别域外国家试图借水资源问题挑拨流域国家关系。通过推进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国际合作,可以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从潜在的“摩擦点”转化为六国合作的“黏合剂”。共同维护一江清水,能够极大增进六国人民的福祉,进一步深化睦邻友好与政治互信,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提供最坚实的生态底色。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可行性
首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借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内大江大河治理经验,以及我国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积累,为澜湄流域的跨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丰富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这些宝贵的经验经过适当的在地化转化,可以为澜湄国际流域其他国家的绿色发展提供借鉴。
其次,澜湄合作机制为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澜湄合作机制自成立以来,绿色发展一直都是重要的合作内容。六国先后成立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并发布了《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与行动框架(2023—2027)》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些高层共识与机制化平台,为进一步系统性开展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托。
最后,区域经济的高互补性为绿色产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我国在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澜湄其他国家对清洁能源转型、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巨大的需求,双方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经济互补性极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更是为绿色技术转移、绿色产能合作、绿色资本流动拓宽了渠道,使得开展澜湄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具备了强大的经济内生动力。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路径
一是深化机制对接,完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需要强有力的规划引领,应在现有澜湄合作机制下,提升环境与生态合作的战略层级,探讨编制澜湄流域在开展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方面的长期规划,将六国的绿色发展战略进行深度对接。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治理机制,打破水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等单一部门的壁垒,建立流域综合治理协作网络。推动制定流域内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规范,逐步在水质监测、碳排放核算、绿色产品认证等领域实现互认与接轨。
二是聚焦核心要素,筑牢全流域水生态与水安全底线。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开展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重中之重。要持续深化水资源信息共享,在现有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气象、水质等数据的全天候、全要素共享,增强全流域防灾减灾及联合预警能力,共同应对旱涝急转等极端气候事件。要统筹水电开发与水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跨境水利工程和水电站建设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保障生态基流,建设鱼类洄游通道,最大限度地减轻人类活动对河流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
三是协同保护修复,共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澜湄流域是全球重要的物种基因库。面对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威胁,六国应携手打造跨境生态保护网络。要加强沿边自然保护区的联合管理,推动建设跨越国界的澜湄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为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提供广阔的生存与迁徙空间。联合实施流域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工程,针对森林砍伐、湿地萎缩、红树林退化等问题,开展跨国界的生态修复科研合作与技术示范。严厉打击跨国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共同守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
四是赋能绿色转型,打造区域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以绿色科技和绿色金融为抓手,赋能流域产业转型。一方面,加速能源结构的清洁化转型。充分发挥我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与产能优势,帮助澜湄国家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构建水风光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摆脱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推进传统产业的绿色升级。在农业领域,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减轻面源污染;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造一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低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同时,积极引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为流域绿色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五是促进民心相通,汇聚多方合力。开展跨国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离不开沿岸亿万民众的广泛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减贫惠民紧密结合。推进实施澜湄生态减贫示范项目,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替代产业,让沿岸民众在保护生态中切实增加收入,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软实力建设,依托澜湄环境合作中心等平台,扩大六国在环境科研、政策智库等领域的学术交流,针对政府部门人员、技术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特别要注重发挥青年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开展澜湄青年环保志愿行动等活动,增强流域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成为澜湄流域民众的普遍共识。
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自中国青海奔腾南下,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最终汇入南海,全长近5000公里,滋养着沿岸3亿多人口,是亚洲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跨境河流之一。自2016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以来,流域六国在工业、农业等领域的合作结出了丰硕果实。但与此同时,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水资源开发、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破坏、跨境污染等挑战交织叠加。
2026年是澜湄合作启动十周年的重要节点,在即将迈入第二个十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开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全面开启澜湄合作的“绿色十年”,不仅是应对区域生态环境挑战的破局之策,更是构建高质量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必要性
一是应对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性与气候危机的现实需要。澜湄流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敏感的地带之一。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流域内旱涝灾害交替出现,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森林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威胁沿岸民众的生存安全,也使区域内的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唯有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推动开展全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才能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韧性。
二是打破“先污染后治理”路径依赖、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澜湄流域六国均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助于流域各国规避传统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代价,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三是深化政治互信、夯实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选择。国际河流的水资源分配与生态保护往往是地缘政治的敏感地带。长期以来,个别域外国家试图借水资源问题挑拨流域国家关系。通过推进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国际合作,可以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从潜在的“摩擦点”转化为六国合作的“黏合剂”。共同维护一江清水,能够极大增进六国人民的福祉,进一步深化睦邻友好与政治互信,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提供最坚实的生态底色。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可行性
首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借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内大江大河治理经验,以及我国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积累,为澜湄流域的跨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丰富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这些宝贵的经验经过适当的在地化转化,可以为澜湄国际流域其他国家的绿色发展提供借鉴。
其次,澜湄合作机制为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澜湄合作机制自成立以来,绿色发展一直都是重要的合作内容。六国先后成立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并发布了《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与行动框架(2023—2027)》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些高层共识与机制化平台,为进一步系统性开展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托。
最后,区域经济的高互补性为绿色产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我国在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澜湄其他国家对清洁能源转型、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巨大的需求,双方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经济互补性极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更是为绿色技术转移、绿色产能合作、绿色资本流动拓宽了渠道,使得开展澜湄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具备了强大的经济内生动力。
开展澜湄国际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路径
一是深化机制对接,完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需要强有力的规划引领,应在现有澜湄合作机制下,提升环境与生态合作的战略层级,探讨编制澜湄流域在开展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方面的长期规划,将六国的绿色发展战略进行深度对接。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治理机制,打破水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等单一部门的壁垒,建立流域综合治理协作网络。推动制定流域内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规范,逐步在水质监测、碳排放核算、绿色产品认证等领域实现互认与接轨。
二是聚焦核心要素,筑牢全流域水生态与水安全底线。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开展流域生态文明领域交流合作的重中之重。要持续深化水资源信息共享,在现有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气象、水质等数据的全天候、全要素共享,增强全流域防灾减灾及联合预警能力,共同应对旱涝急转等极端气候事件。要统筹水电开发与水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跨境水利工程和水电站建设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保障生态基流,建设鱼类洄游通道,最大限度地减轻人类活动对河流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
三是协同保护修复,共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澜湄流域是全球重要的物种基因库。面对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威胁,六国应携手打造跨境生态保护网络。要加强沿边自然保护区的联合管理,推动建设跨越国界的澜湄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为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提供广阔的生存与迁徙空间。联合实施流域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工程,针对森林砍伐、湿地萎缩、红树林退化等问题,开展跨国界的生态修复科研合作与技术示范。严厉打击跨国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共同守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
四是赋能绿色转型,打造区域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以绿色科技和绿色金融为抓手,赋能流域产业转型。一方面,加速能源结构的清洁化转型。充分发挥我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与产能优势,帮助澜湄国家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构建水风光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摆脱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推进传统产业的绿色升级。在农业领域,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减轻面源污染;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造一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低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同时,积极引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为流域绿色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五是促进民心相通,汇聚多方合力。开展跨国流域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离不开沿岸亿万民众的广泛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减贫惠民紧密结合。推进实施澜湄生态减贫示范项目,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替代产业,让沿岸民众在保护生态中切实增加收入,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软实力建设,依托澜湄环境合作中心等平台,扩大六国在环境科研、政策智库等领域的学术交流,针对政府部门人员、技术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特别要注重发挥青年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开展澜湄青年环保志愿行动等活动,增强流域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成为澜湄流域民众的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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