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家 国泰君安拟回购不超8900万股做股权激励计划
中国证券报 2020-06-08

 6月7日下午,国泰君安(601211.SH)发布公告称,拟以不超过21.7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4450万股—8900万股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39元/股。

  国泰君安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显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51人,占国泰君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15233人的2.96%。

  值得关注的是,国泰君安是新证券法实施后业内首家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券商。此前华泰证券(17.9000.160.90%)也公告称回购公司股份用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但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相关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并未公开具体方案。

  实现对核心骨干人员

  长期激励与约束

  对于此次发布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国泰君安表示,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看,国泰君安此次的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9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股票来源为国泰君安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10.7万股,其他核心骨干7648.6万股,预留股份740.7万股。

  此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51人,占国泰君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15233人的2.96%。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境内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境内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将金融科技创新投入

  列入考核指标

  对于此次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国泰君安选取归母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金融科技创新投入、综合风控指标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其中,综合风控指标作为门槛指标,若公司该项指标未达成“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低于A类A级且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这一门槛值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与国泰君安近几年发力金融科技相对应,此次股票激励计划将金融科技创新投入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其中,金融科技创新投入考核目标是在2021年不低于6.05%,在2022年不低于6.1%,在2023年不低于6.15%。

  对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条件,国泰君安指出,将根据《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家

  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此前3月30日,华泰证券也公告表示,拟回购A股股份,作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但同时华泰证券也指出,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相关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

  也就是说,国泰君安是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家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券商。

  上海市政府于2019年发布《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条款中明确指出:“遵循中央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在上海地方国有金融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试点”。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国泰君安近期改革动作频出。4月29日晚间,国泰君安公布了公司总部部分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对原来的大零售、研究与机构及投行等业务线下设部门及职责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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